【干部任免情况通报】 7月6日,十四届区委常委会第39次会议研究决定有关干部任免事项,现通报如下: 邵华同志任区委两新工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余筱杭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楼红同志任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正局长级); 应文军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凌年同志任区人防办(民防局)副主任(副局长); 章亚良同志不再担任板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职务,保留副处长级待遇。 根据监察体系向基层延伸工作要求,各镇(街道)纪委书记兼任区监察委员会派出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