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审计局关于新浦嘉园一区安置房项目跟踪审计结果的公告 西审公告〔2019〕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区政府审定的年度工作计划,我局自2019年7月5日起,对新浦嘉园一区安置房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本次审计调查得到被审计单位的支持,被审计单位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西湖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跟踪审计并出具跟踪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立项及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西发改审〔2018〕170号《关于双浦单元XH23—R21—B05地块拆迁安置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杭规之江发[2018]24号、西建审发〔2018〕55号《关于双浦单元XH23—R21—B05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的批复》,确定新浦嘉园一区安置房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内容包括住宅、配套公建(含社会配套用房、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等)、地下停车库、绿化工程等。总建筑面积40967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41624平方米、不计容架空层面积122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5772平方米;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269006万元(含征地拆迁费约124035万元),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筹措解决。 (二)工程组织及管理情况 新浦嘉园一区安置房项目由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项目施工经过招标并于2019年3月22日开工。施工单位为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浙江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审计评价 审计表明,该项目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执行较为规范,能严格根据合同支付工程预付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审计未发现明显不规范现象;创新项目监管方式,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跟踪审计的同时,于2019年9月份引入代建管理,由代建单位对工程建设、竣工移交等后续工作进行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安置房建设的监管。 在跟踪审计中也发现,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管理、招投标管理、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需引起重视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设计代表未驻场。设计未严格按设计合同第8.2 条约定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2、施工招投标管理欠规范。双浦单元XH23-R21-B05地块拆迁安置房《评标报告》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出具具体的废标报告,同时在评标报告中未发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评标专家及评审情况确认表”。 3、图纸会审管理欠规范 审计发现,该项目图纸会审不能按时组织,截止审计日仅对地下部分进行图纸会审,且一直未出具图纸会审纪要。如2019年7月15日组织正负零以下图纸会审,截止2019年9月18日未出具图纸会审纪要。 4、项目进度较为滞后 该项目于2018年11月9日确定中标施工单位为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8日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工期850天, 2019年3月22日正式开工,2019年3月24日停工,2019年7月26日复工日,相对合同工期较为滞后。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西湖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要加强设计单位的管理, 二是要加强招标代理的管理,三是要加强项目的进度管理。
西湖区审计局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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