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审计局关于西湖区麦岭沙36班小学工程跟踪审计结果的公告 西审公告〔2019〕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区政府审定的年度工作计划,西湖区审计局自2019年6月至9月,对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之江城投”)建设的西湖区麦岭沙36班小学进行了第一次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一)基本情况 麦岭沙36班小学工程于2014年7月3日由杭州市发改委审批立项(杭发改审〔2014〕132号),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技能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体育活动场所、绿化及地下停车场等。总建筑面积为4225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677㎡,地下建筑面积为18573㎡(含地下社会公共停车位210个)。本工程投资额为22861万元,合同工期396天,施工合同价为13254.93万元。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中心,2019年1月23日后移交给之江城投。项目建设资金由之江城投以自有资金支付,截至2019年7月31日共支出3910.82万元(含税金261.96万元),其中,预付工程款1325.49万元,项目完成投资额2585.33万元。 (二)审计评价 之江城投认真执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决定,做好项目交接工作,稳妥推进麦岭沙36班小学项目建设,对于项目土方清运上存在的困难采取了相关措施予以协调推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方面 1、评标工作存在疏漏。2018年9月28日,监理招标文件评分细则约定,监理企业近三年以来获得国家级先进监理企业的得3分资信分。监理中标单位投标时提供的是2013-2014年度国家级先进监理企业证书,非近三年获得,评标委员会仍给予该单位3分资信分,监理评标工作存在疏漏。 2、合同签订条款不完善。一是施工合同中未对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其余管理人员的到位率进行约定。二是监理合同、施工合同中均未对现场配备人员未达到投标数量时的相应处理措施进行明确。 (二)工程过程管理方面 1、整体工期严重滞后。本项目于2018年12月3日开工,计划于2020年1月2日竣工。施工进度计划表显示,2019年6月15日施工单位应将约12万m³土方全部挖完外运,截至2019年8月2日,基坑土方仅开挖1.78万m³,且出土进度缓慢。土方不能及时外运导致连续开挖作业受阻,整体工期严重滞后。 2、施工单位违反合同约定。一是人员变更未达到投标拟派人数。施工单位投标拟派人员15人,后续发生两次人员变更,变更后人数分别为7人、12人。二是变更后人员相对投标拟派人员资质降低。施工单位第二次人员变更中,技术负责人由高级工程师降为中级工程师。 (三)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情况 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不规范。本项目劳务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向市区保证金专户缴存保证金。 2、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不规范。一是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内容缺失。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施工单位部分人员工资发放表中未按要求列明农民工的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两项内容。二是农民工劳动合同内容缺失。审计抽查发现,部分劳动合同在用工工种、身份证复印件、合同签订日期、农民工签字等关键要素上存在不同程度缺失。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西湖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投标及合同管理;二是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农民工“无欠薪”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之江城投多次约谈施工单位,要求加快出土速度,制定合理详细的赶工措施;督促劳务分包单位按规定足额补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劳动用工实名制要求,对缺失的相关要素进行补充。
西湖区审计局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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