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杭州市西溪谷建设指挥部实施010600080(2020)0003留下单元XH1302-19地块建设项目,经项目受理号:3720170366用地规划意见,拟征收杭州西溪股份经济合作社、杭州周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杭州市蒋村乡王家桥村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1.5379公顷(23.0685亩)。四至范围:东至牌楼溪、西至五常港、南至规划站前路、北至天目山路。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在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土地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附件:用地规划意见附图 西湖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