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杭州西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双桥(云谷)单元XH0206-A33-12地块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建设项目,经用字第330100202000150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拟征收杭州市三墩镇塘河村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3.8039公顷(57.0585亩)。四至范围:东至杭州双桥(云谷)单元XH0206-13地块农居安置房项目、西至和洪路、南至塘河村、北至高家庄河。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在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土地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附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附图 西湖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