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吉县老石坎水库环境提升项目 设计的小额交易谈判公告

关于安吉县老石坎水库环境提升项目设计的小额交易谈判公告根据《安吉县水利系统非招标类小额交易谈判办法》、《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吉县水利局就《安吉县老石坎水库环境提升项目》设计进行谈判,欢迎符合条件前来谈判。...

2020-04-07 09:14:38

2020年安吉县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费企业名单公示(第一批)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10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对安吉县范围内2019年度综合评价为ABC类规上工业企业,按2个月的企业缴纳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进行返还,月返还标准按所属期为2019年12月企业缴纳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入库数执行。...

2020-04-07 22:03:05

2020年3月30日—4月3日安吉县企业职工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名单公示

根据《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州市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湖人社发〔2018〕6号)文件规定,现对2020年3月30日—4月3日安吉县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4月7日—4月15日止。...

2020-04-07 22:12:22

再生育审批名单政务公开(第三批)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一)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二)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四)已合法生育的子女中,有经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或者确诊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夫妻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五)其他可以再生育的情形(具体情形由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2020-04-01 09:39:38

安烟公告[2020]第64号

安吉县烟草专卖局公  告安烟公告[2020]第64号2020年3月30日,我局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峰街道灵峰南路安吉中通快递有限公司查获的卷烟(或其他烟草专卖品),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2020-04-01 10:03:51

安吉县民政局拟命名标准地名公示安地名公字2020第4号

现有昌硕街道已建成道路,位于穆王小区,南北向,南起穆王西路,北至云鸿西路,全长330米,宽度6米,拟命名为:“穆云路”。...

2020-04-01 13:58:46

关于对《安吉清源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一、二期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受理前的公示

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安吉清源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一、二期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公示。...

2020-04-01 16: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