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桥镇关于长兴县乡镇(街道、园区)和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专项审计调查整改结果的公告

2019-10-18 08:00:00 来源:长兴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19年,长兴县审计局依照相关规定对我单位进行了长兴县乡镇(街道、园区)和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了《长兴县乡镇(街道、园区)和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专项审计调查报告》(长审法调报〔2019〕1号)。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通过近年来内审工作的不断宣传与发展,内审工作覆盖面得到一定程度的扩大,内部审计制度的完善比率不断提高。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单位已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了整改措施。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内部审计操作程序不够规范。内审自主完成审计项目普遍未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准则及相关审计程序要求执行,存在没有制定内审项目实施方案、没有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没有征求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和没有出具审计结果文书等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单位自审计专项调查后,积极按照要求整改,根据审计流程开展项目审计,制定内审项目的实施方案,对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编制审计底稿与取证单等证明材料,发放审计征求意见稿,完善审计程序。并在之后开展的独立的项目审计工作中,高度重视审计项目质量,确保程序合法到位、取证充分适当、文书标准规范

(二)关于“内审人员审计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内审人员普遍都是从财会人员中挑选的业务骨干,虽具有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但缺乏系统的审计专业知识,内部审计大多还停留在查错纠弊阶段,审计内容、方法单一。”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单位自审计专项调查后,对内部审计工作小组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解读内审文件,提高审计水平和解决审计问题的能力,既丰富内审工作人员财务工作经验,又丰富审计专业知识。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和同级单位之间的交流,积极参与各项审计工作培训,不断适应内部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审计调查报告共提出的4条建议均已采纳。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我单位不断加强内审组织机构建设和内审人员配备, 健全内审工作机制,明确内审机构在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直接向其报告工作(包括内审开展情况及审计结果)。

(二)进一步加强内审指导监督工作。加大对全镇内审工作帮扶与督促力度,健全完善检查反馈、情况通报、整改回访等工作机制,推动本单位建立健全内审制度和机构建设,提升自我监管水平。用好内审成果,在开展项目审计中,将把“对内部审计发现且已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对接县内审协会。与县内审协会对接好业务培训和交流,积极参加内审协会组织的各类审计业务培训。加强内部审计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掌握和了解内部审计工作发展的新理念、新动向、新特点。

(四)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审计建设。按照上级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建设,保障必要的人员配备与工作条件。设立了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内审工作小组的带头人,支持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并强化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励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长兴县洪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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