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服务与管理指南》和《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服务质量等级评价细则及说明》标准,经景区村庄自评申报,各乡镇(街道、园区)验收推荐,县文广旅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决定将洪桥镇洪桥村等85个村命名为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按照景区村庄评定程序,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 如果您对公示的景区村庄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县文广旅体局或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对采取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县文广旅体局 卢有梅,电话:0572—6256550 县农业农村局 黄玉安,电话:0572—6223019 地址:长兴县行政中心D座711室,邮编:313100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23日。 附件:拟命名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名单 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长兴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