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疫情期间人员扎堆集聚,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湖州市关于暂停清明祭扫活动的通告(第19号)》等规定,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清明祭扫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全县所有公墓、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现场祭扫活动,暂停各类集体公祭、集中生态骨灰安葬等群体性活动。 二、清明节期间,全县殡葬服务机构将通过免费敬献鲜花等方式代为集中祭扫。 三、提倡市民朋友及县外相关人员采取家中祭祀、网上祭祀等方式缅怀先祖、寄托哀思。自3月21日起我县将推出免费网上祭祀服务,逝者亲友可登录“掌心长兴”和“长兴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祭祀。 四、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等要求,对我县暂停清明祭扫活动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对县外亲友有计划返长来长祭扫的要及时劝阻,共同维护全县良好社会秩序。
长兴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