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读者的阅读需求,根据《湖州市关于做好公共场所安全有序开放开业的通告》(第18号)要求,长兴县图书馆自3月21日起恢复部分开放,实施限时限流服务。 具体公告如下: 一、开放时间 每日9:00-17:00(16:30后谢绝入馆,读者有序离馆) 周一闭馆 二、开放区域 长兴县图书馆成人馆二楼书库、少儿馆一楼外借室。 自修室、阅览室、报告厅、城市书房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服务项目暂不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入馆须知 1.凭号入馆:读者入馆前需取号,一人凭一号有序入馆。 2.入馆查验:读者和工作人员入馆须全程佩戴口罩,避免聚集。 读者入馆前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实时“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如出现体温异常(≥37.3℃),或有咳嗽、气促等异常现象,劝阻其入内。 3.人流管控:每日入馆人数不超过500人,同时在馆读者不超过50人(少儿馆10人)。达到同时在馆人数上限后,将采取“出一进一”措施限流,请读者在馆外保持距离有序等候。每位读者在馆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互相保持1.5米以上距离。 4.借阅管控:借阅过程请勿聚集,保持安全距离,如出现读者过多的情况,请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安排。馆内禁止用餐,请读者予以配合。 四、特别提醒 疫情尚未完全解除,请广大读者自觉遵守此公告约定,切实加强自身防护,减少在馆停留时间,配合防疫管理工作。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256056、6256094 长兴县图书馆 2020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