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图书馆恢复对外开放的公告

2020-03-20 08:00:00 来源:长兴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满足广大读者的阅读需求,根据《湖州市关于做好公共场所安全有序开放开业的通告》(第18号)要求,长兴县图书馆自3月21日起恢复部分开放,实施限时限流服务。

具体公告如下:

一、开放时间

每日9:00-17:00(16:30后谢绝入馆,读者有序离馆)

周一闭馆

二、开放区域

长兴县图书馆成人馆二楼书库、少儿馆一楼外借室。

自修室、阅览室、报告厅、城市书房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服务项目暂不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入馆须知

1.凭号入馆:读者入馆前需取号,一人凭一号有序入馆。

2.入馆查验:读者和工作人员入馆须全程佩戴口罩,避免聚集。

读者入馆前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实时“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如出现体温异常(≥37.3℃),或有咳嗽、气促等异常现象,劝阻其入内。

3.人流管控:每日入馆人数不超过500人,同时在馆读者不超过50人(少儿馆10人)。达到同时在馆人数上限后,将采取“出一进一”措施限流,请读者在馆外保持距离有序等候。每位读者在馆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互相保持1.5以上距离。

4.借阅管控:借阅过程请勿聚集,保持安全距离,如出现读者过多的情况,请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安排。馆内禁止用餐,请读者予以配合。

四、特别提醒

疫情尚未完全解除,请广大读者自觉遵守此公告约定,切实加强自身防护,减少在馆停留时间,配合防疫管理工作。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256056、6256094

长兴县图书馆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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