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镇乐安村杜家埭安置区选址论证报告”公示

2019-12-23 09:23:07 来源:德清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随着新市工业园区的拓展,原木材市场的拆迁,村民安置问题迫在眉睫。根据城镇规划,未来对新市工业园区内的村居点进行集中安置,据此需要在园区内进行安置区选址。

一、拟选址位置

乐安村杜家埭安置区拟选址于镇区北部工业板块,南距镇政府所在地2.0公里,距离新市古镇约1公里,用地面积16.44公顷。

拟选址范围在新市镇总体规划中的位置

四至范围南临钱江路,西临兴旺路,东侧和北侧为京杭运河支流。

现状影像图

二、拟选址地块周边环境影响现状

项目选址区域周边现状如下: 

北侧:临河,河道以北分布零散村庄建设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对本项目无影响。

西侧:临兴旺路,路西为现状已建企业;南侧:临钱江路,路南为现状已建企业;东侧:临河,河东为现状已建企业。

选址地块周边现状企业分布图

西、南、东侧未来规划用地性质均为一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区无影响;而现状已建企业中湖州杭华油墨科技有限公司、德清县红星塑料通讯器材厂对项目选址有一定的影响

对选址地块有影响的企业情况

企业名称

行业和主要产品

对周边用地的可能影响

与选址地块关系

规划建议

湖州杭华油墨科技有限公司

化工;

水性油墨、溶剂型油墨;

1.废气:达到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2.噪声环境:厂界噪声达到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 3 类标准。(实际达到GB3095-2012中2类标准)

3.卫生防护距离:企业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

企业西侧距选址位置约80米,规划范围内部分用地尚不满足200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规划搬迁至新市化工集中区

德清县红星塑料通讯器材厂

设备器材制造;铜包钢线;

1.废气:企业涉及电镀工序,产生酸雾废气和含氰废气,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2.噪声环境:四周厂界噪声达到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 3 类标准。(实际达到2类标准)

电镀工艺对规划范围内部分用地环境存在潜在影响

建议企业将电镀工序外迁

周边影响企业防护距离图

三、选址结论

1、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1)与城乡规划的符合度

项目与《德清县新市镇城镇总体规划(2010-2030)》、《新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4年调整完善版)》、《德清县新市镇乐安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35年)》等规划基本符合。

2工程建设适宜性

选址范围内已做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项目场地采用相应的工程措施即可满足建设要求。

3交通条件分析

与生活板块联系便捷,出入口选择条件充足,能满足拟选址地块的交通出行需求。

4配套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分析

拟选址地块距离镇区最近公共服务设施距离500米,距离公共服务设施老城核心区1.5公里,能满足十、十五分钟生活圈生活配套需求。

从现状和未来规划情况来看,基础设施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

从以上分析结论确定,本项目建设符合城乡规划,具有适宜的工程建设条件、优越的交通条件,配套设施可满足项目要求,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2、项目建设对周边企业的要求

1)加快周边企业按照上位规划搬迁或转产

按照相关规划,周边现状企业需要搬迁的应加快实施,减少对项目用地的不利影响。

二期用地在开发建设之前,应完成杭华油墨的搬迁和红星塑料厂电镀工序的迁出。

2)对周边企业设置准入要求

尽量布置不产生废气污染物或废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少的工业企业;其次对企业内部用地进行优化布局,靠近居住用地的区域,要求布置行政办公、仓库、公用工程(污水站除外)等不产生废气污染物的建()筑物,确保产生废气的生产车间、污水站等废气污染源与居住用地的最近距离在100m以上。

用地规划图

四、规划设计条件

R21(批地自建) 用地面积154486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

R21(高层) 用地面积9920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

 

公示时间自20191223日至202016日(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结束前来电或书面意见给德清工业园区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电话:

地址:

单位:德清工业园区管委会

公示地点:镇政府、网站、村委、现场。

 

 

德清工业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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