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烟草专卖局 公 告 德烟专罚公告字[2020]第01号 2020年3月6日22时37分接到举报,2019年3月7日11时38分我局执法人员联合邮政管理部门,在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申通快递营业部查获卷烟中华(硬)3条。现场无法找到该批卷烟的货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经局领导批准,我局对上述卷烟依法予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此后,该批卷烟货主一直未来我局处理该批卷烟,现公告如下: 请货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证明到我局(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丰庆街26号,联系电话:0572-8085302)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来的,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德清县烟草专卖局 二〇二〇年三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