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全省首创 “垃圾分类小微贷款”

2020-11-20 13:49:37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徐超超 通讯员 陈超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浙江在线-德清新闻网11月1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徐超超 通讯员 陈超)11月16日上午,德清县金融办、德清县垃圾分类办、德清县农商银行和湖州银行德清支行举行了“德清县垃圾分类小微贷款合作协议”发布仪式,向全县个体工商户正式推广该项产品。这也标志着我县在全省首创的“垃圾分类小微贷款”个体工商户信贷激励模式正式进入运行阶段。

  根据协议,四方将本着友好合作、共同推动、互惠让利的原则,结合四方实际共同推广“垃圾分类+小微贷款”个体工商户信贷激励产品,通过协力合作和资源共享共同推进个体工商户“垃圾分类小微贷款”工作。

  所谓“垃圾分类小微贷款”是指,将垃圾分类评级与信贷优惠政策挂钩的方式激励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该工作是推动全县垃圾分类常态化和长效化的一项重要路径,也是金融支持“六稳”“六保”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前期的试运行阶段,我县已累计发放贷款58笔,金额3993万元。

  “个体工商户由于经营规模小、生命周期短、资金筹集难、不熟悉信贷流程、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个体工商户的信贷获得感普遍较弱。”德清县金融办工作人员介绍,这次新推出的贷款将通过银行专人响应、及时服务的方式,有效提升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体验,在首贷率、获贷成本、信贷规模等方面也将有明显提升。

  贷款方式也很便捷。有贷款需求的个体工商户仅需要通过手机扫描“垃圾分类小微贷款”二维码,根据提示完成填写资料和提交申请,再经过垃圾分类办和合作银行的后台处理就能得到融资反馈。“我们目前正打算在‘我德清’平台加载贷款产品链接和在垃圾收集车上张贴‘垃圾分类小微贷款’二维码的方式,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捷申请入口。预计月底就能上线。”德清县金融办工作人员说。

  德清县垃圾分类办主要负责人表示,在具体操作流程中,将由属地镇(街道)垃圾分类办对个体工商户日常垃圾分类情况进行分类定级,并通过日常抽查实施动态调级,对分类懈怠的商户要求整改,下调评级,对分类较好的商户将维持或上调评级。评级结果确定后,合作银行将依照垃圾分类评级加大小微主体信贷支持力度,并给予专项利率优惠。

  “垃圾分类小微贷款,是一种绿色金融赋能垃圾分类的正向激励模式。”德清县金融办主要负责人表示,此举有望建立起垃圾分类向银行倾斜宣传资源、银行系统对个体工商户降低信贷成本、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的良性循环,实现三方共赢。

  接下来,德清县金融办将在与德清县垃圾分类办共同推进个体工商户“垃圾分类小微贷款”工作、提升个体工商户垃圾分类精准率和信贷获得感的同时,还将在更多领域探索跨界合作,寻找更多切入点,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金融保障”的“德清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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