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公告 海自然资规听公字[2019]第5号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5月10日下午2点在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对《海宁市许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2019年度第1次规划落实方案举行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19年5月8日下午5点前向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2、听证会代表能熟悉《海宁市许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及基本农田保护区情况,并关注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 3、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4、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注意事项: 1、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2、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插话; 3、申请人参加听证会,须提供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江 联系电话:0573-87229542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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