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人力社保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思路

2019-06-04 08:00:00 来源: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今年以来,市人力社保局坚持以“服务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为己任,以奋斗者姿态全力做好人才人事、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调处等工作。

一、2018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扎实推进就业创业工作。预计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9912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41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7%。一是精准帮扶企业用工。在全面调查企业缺工情况的基础上,精准对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开展领军人才企业人力资源对接交流会,同时密集举办人力资源市场大型系列招聘会,全年人力资源市场共举办现场招聘会99场,进场企业13560家,提供岗位291200个,初步达成聘用意向36321人次,市人才网发布岗位需求数412060个,个人网上累计投送简历201001次。还组织企业赴浙江缙云、龙游和四川阿坝州、广元及陕西商南、丹凤县开展劳务对接活动,缓解企业缺工。二是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做好社保补贴申报受理拨付工作,今年共对5884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补助1584.78万元,对1324家单位发放补助1641.29万元。对全市43家用人单位中的472名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企业稳岗补贴政策,受理企业稳岗补贴企业1504家,金额1583.13万元。出台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政策。三是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今年已发放创业者一次性创业社保17人,补助85000元,带动就业18人,补助20000元,场地租金11人,补助94308元。自政策实施以来,累计为22个创业创新项目启动提供信贷支持753万元,为9人提供贷款贴息93099元。四是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促进人力资源产业园发展政策,1-11月入驻产业园的企业营业收入超29.09亿元,税收1.43亿元。五是推进家政服务业发展。做好家政服务业补贴申报受理工作,共有8家家政服务企业80名家政服务人员申请社保补贴、意外险补助、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就业补贴达11.34万元,另受理2家培训学校 48人的家政服务培训补贴共计2.95万元。

(二)扎实推进人才人事工作。全年引育各类人才13036人,其中海宁市级以上领军人才44名,其中顶尖人才1名、国家级高端人才12名、省级高端人才12名。新增高技能人才3142人。一是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先后出台了《海宁市引进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实施办法(试行)》、《海宁市支持人才企业融资发展实施办法(试行)》、《海宁引才大使、引才工作站(点)、域外孵化器认定与管理办法》等人才新政相关细则20余个。落实人才奖励,全年拨付人才开发专项资金6000余万元。扎实做好专业技术申报评审工作。二是扎实举办引才活动。积极组织第六届“潮起东方•赢在海宁”创业大赛。全年完成泛半导体、智能制造、新材料三个专场创业大赛。同时做好北欧创业大赛、伦敦创业大赛。三是推进“阳光招考”。做好2018年公务员公开招考、上半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等工作,监督指导教育、卫计、文体系统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同时完成2018年1279名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和85名2018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位培训及2018年度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服务工作。四是做好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完成全市公务员考核、奖励审批和职级晋升集中审核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岗位重新设置审核及第三轮聘期实施方案审核工作。完成13名营职及以下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五是做好工资福利工作。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运行工作,开展员额内法官检察官及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奖的核定工作。

(三)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工作。截至12月底,全市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3.16万人、13.17万人、78.55万人、23.93万人、32.31万人、28.83万人。一是做好“老农保”清退工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平稳推进清退工作,已批量完成清退和转并6.1万人,已退休领取老农保待遇人员共1万余人,已全部并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二是做好医疗保险相关工作。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做好医保“两定”机构协议准入工作,完成2018年度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签约工作,妇幼保健院、二院等4家定点医疗机构新接入跨省异地就医平台。三是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全年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3300件,组织开展19次劳动能力鉴定,累计鉴定1868人次,其中因工伤鉴定1612人次,因病鉴定256人次。四是做好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工作。认真开展护理机构定点准入评估,及时组建失能评估医疗专家团队,加快推进失能人员失能情况评定,落实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截至目前,我市共有30家服务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完成失能情况初次评定700余人,已纳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420人。

(四)扎实推进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全年共受理处置投诉举报630件,涉及劳动者1115人,为劳动者追讨合法权益1400万元;立案受理劳动争议619件,涉及劳动者980人,涉案金额6188万元,5月成功争创“浙江无欠薪”首批县市。一是开展各类劳动用工检查。主动巡查服务企业1950家,涉及劳动者9.1万人,下达询问通知书89份,责令限期整改企业97 家,行政处罚企业23家。积极开展了“三春”专项行动和“海宁无欠薪”行动及皮件服装加工制造企业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共排查用工企业、职业中介机构、劳务派遣单位10897家,其中会同市场监督等相关职能部门抽查职业中介结构7家,劳务派遣单位13家,涉及劳动者923人。对发生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2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二是扎实推进“两条线”拨付管理工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在建工程项目两条线拨付落实情况检查,全面排摸我市在建项目工程,实名制管理和按月足额发放工资比例均为100%,建筑领域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三是做好维稳安保工作。落实值班制度,处理好信访案件。强化欠薪隐患处置力度,共收集分派核查预警信息2076条,排查发现重大欠薪隐患13起,发出三色预警抄告单11份,未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确保了“两会”等重要会议期间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预计全年共受理办理行政许可项目、行政服务事项6119件,行政许可审批提速89%.一审一核率达到100%,窗口既受理又办理达到100%。全局140项目事项全部进驻人办社保分中心,实现窗口服务全进驻,并同时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开通办理,其中“四星”事项70项,“五星”事项50项,50项事项实现“跑零次”。推进落实“网上办理”与线下“同城通办”,共有17主项37小项延伸到各镇(街道、区)、村(社区)办理。扩大“多点办”方便企业和群众,4月15日起10个事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已办理580余件。同时启用了“嘉兴市一证通办信息管理系统”,已有91项民生事项实现了“一证(卡)通办”。

    二、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市人力社保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工作主线,立足部门职责,全力做好人才引育、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等各项工作,全力助推“工业强市”和“幸福海宁”建设,努力开创新时代人力社保工作新局面。

    (一)聚焦“品质智造”,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全力助推“工业强市”战略。

一是注重引育高端人才。继续抓好人才新政的宣传和落地,继续出台人才新政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全面形成以主体政策和配套办法为框架的1+X综合性引才引智政策体系。举办第七届“潮起东方•赢在海宁”创业大赛(泛半导体专场及医疗器械专场)、海外创业大赛,打响“以赛引才引智”品牌。进一步发挥杭州、上海、伦敦、波士顿等域外孵化器作用。二是积极引进基础性人才。实施“助企聚才”工程,进一步集聚各类基础性人力资源。结合我市产业特点,特别是针对泛半导体产业的培育,组织本地企业赴武汉、西安、兰州、东三省等对口高校开展校园招聘,加大与浙江大学国际学院、下沙高校及在海宁两所高校的对接,提升校企合作力度。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计划,吸引更多海宁户籍大学生回乡建设。三是全力培育技能型人才。充分发挥职业学校人才培养主阵地作用,发挥中法合作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效能,促进其履行社会化培训责任。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开展在岗职工企业自主化技能人才培训工作,激发企业培养“工匠人才”的主体作用。推行面向全行业的“潮乡特支人才”评价体系建设。会同各镇(街道)、各级工会、行业协会开展职工技能竞赛,营造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四是建立健全协同作战人才服务机制。建立健全以组织、人社、经信、科技为主的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更加注重发挥各镇(街道)、各平台的作用,形成有分有合、分层分级、协作共享的工作落实推进机制。加快人才公寓建设,优化人才生活环境。开展红船服务海宁联盟系列活动,制发“人才绿卡”,为人才提供项目落地、子女就学等服务。

(二)聚焦“以民为本”,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全力助推“幸福海宁”建设。

一是做好就业精准扶贫工作。探索出台劳务扶贫政策,通过举办扶贫专场招聘会、开设职业培训班、设立扶贫车间等举措,确保完成东西部扶贫工作任务。深入实施困难家庭人员就业精准帮扶行动,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二是全力保障企业用工。抓好企业用工监测工作,全面掌握企业用工缺工情况。在此基础上,年初密集举办系列招聘会,赴云南等劳务合作基地招人,引导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合作,全方位保障企业用工。三是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对创业平台及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创业扶持力度,拓展融资渠道。拟出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全面提升已建创业基地孵化能力。全年计划开展创业活动5场。四是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精准扩面、精准管理,切实做好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稳定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能力。认真做好已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及时做好相关群体待遇调整工作。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进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工作。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地对应”工作。利用第三方审计等办法,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五是打造和谐劳动关系。巩固全省首批“无欠薪”城市创建成果,扎实开展以整顿人力资源市场、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非法使用童工、农民工工资支付为主要内容的“四春”专项行动,对皮件行业用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紧抓建筑领域和租赁企业两大重点,完善建筑领域“两条线”拨付管理办法。加强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严格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聚焦“最多跑一次”,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全力助推“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是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严格对照“八统一”标准,全方位梳理140项“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深入推进业务、信息系统、办事环境、服务、管理等标准化建设,完善人社领域标准化经办体系。全面推进人力社保标准服务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加强基层人力社保站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打造群众满意的公共服务平台。二是打造“智慧人社”。完善人社信息系统建设,依托“互联网+”促进公共服务业务协同,优化各业务应用软件与市“一窗平台”对接。拓展社会保障市民卡异地医保结算等功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实现自助参保,医保家庭共济、自谋职业参保登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实现自助办理,以信息化手段提升人社服务效率。三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健全重大行政决定依法决策机制,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责任。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培训率。开展专题性法规集中培训,指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及时化解劳资矛盾纠纷。四是深化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全面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进事业单位职称制度改革,实现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有机统一。加强人事考试规范化建设,确保各类人事考试安全有序开展。认真做好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相关工作。五是全力加强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树立人社系统良好形象。加强干部培养选拔和教育管理,全力打造一支红船旁的人社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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