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自然资规听公字[2019]第12号

2019-08-20 08:00:00 来源: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听证会公告

海自然资规听公字〔2019〕第12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715日下午2点在海宁市长安镇国土所会议室召开听证会,对《海宁市长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2019年度第1次规划修改方案举行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19712日下午5点前向海宁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2、听证会代表能熟悉《海宁市长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4调整完善版)及基本农田保护区情况,并关注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

3、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4、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注意事项:

1、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2、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插话;

3、申请人参加听证会,须提供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何骏华

联系电话:0573-87287099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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