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中心城区0573-PH-ZX-08、21、23、24、27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批后公告 (2019年12月24日批准版) 平湖市中心城区0573-PH-ZX-0573-PH-ZX-08、21、23、24、27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已于2019年12月24日获平湖市人民政府(平政函[2019]135号)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条文规定,现予以公布。
23单元中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块(编号:0573PHZX2303007)控规指标调整:容积率由0.8-1.1调整为0.8-1.5;建筑密度上限由25%调整为30%;绿地率下限由35%调整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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