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南河头地块一被征收房屋依法强制拆除

2020-09-25 08:00:00 来源:平湖市人民政府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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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推进南河头历史文化街区及勤俭路周边地块征收工作以及后续建设进程,9月21日,平湖市有关部门根据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定,依法对南河头地块曹某户被征收房屋实施强制拆除,并给予妥善安置。

曹某户房屋位于当湖街道人民西路11弄1号403室,房屋建筑面积72.31平方米,于2018年纳入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该户自入户调查以来就以其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成员较多为由,要求给予两套安置房,但该要求明显不符合房屋征收相关规定。经征收部门多次约谈协调,该户始终坚持己见。为加快推进征收工作进程,切实维护广大被征收户利益,经房屋征收部门提请,2019年6月,平湖市人民政府对曹某户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2020年3月送达履行催告书,经催告后曹某户仍未履行义务。2020年5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该户不仅是南河头地块第一户司法强制拆除户,也是2020年第一户司法强制拆除户。

我市有关部门对曹某户被征收房屋实施强制拆除后,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将其安置于东方绿洲,房屋基础生活设施已保障到位,工作组将继续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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