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申请受理2020年申请家庭经镇(街道)、民政和住建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工作已告结束,现有1户(详见附件)申请家庭符合本次申请条件,将列入2020年度南湖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湖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南政办发〔2018〕54号)文件规定,现予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28日)。 政策咨询电话:82163229 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4日 附件:南湖区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申请受理2020年公示符合名单.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