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8〕29号)、《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兴市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吸纳就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嘉人社〔2020〕7号)文件精神,经个人和企业上报、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汇总初审,区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拟发放2020年下半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疫情期间员工一次性就业补贴、企业招工补贴等11项资金的公示8336590.18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1年1月19日起到1月25日。 对于公示项目有疑问的,欢迎来电来访反映。 公示受理:南湖区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0573-83688331。 关于南湖区2020年下半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疫情期间员工一次性就业补贴、企业招工补贴等11项资金的公示.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