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新就业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人员经人力社保局、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行政审批局和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核,现有29个(详见附件)申请人员符合本次申请条件,将列入2021年度南湖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根据《关于加强新就业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通知》(南政办发〔2020〕91号)文件规定,现予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1月25日至1月29日)。 政策咨询电话:83839931 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湖区新就业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受理2021年第二批公示名单.xlsx 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