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实施农药实名制购买工作的通知

2019-07-22 17:01:25 来源:武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李弋 字号:T|T

关于全面实施农药实名制购买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各农药经营单位:

  为加强农药管理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农药实名制购买的通知》(浙农字函〔2019〕4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农药实名制购买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

  实施农药实名制是农药经营、使用环节实现可追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农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农药经营者应当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销售日期等内容。各农药经营单位要自觉认识到开展农药实名制不仅是自己应尽的法律义务,也是加强农药质量把关的有效措施。各乡镇街道和局属相关单位要上下同心,着力构建以农药实名制为主的农资追溯体系,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重点

  根据要求,全县要在2019年6月底前基本实现农药产品实名制购买。各农药经营单位要迅速开展行动,升级改造硬件设备,提升技术操作水平。农药经营单位要对农资监管信息化电脑系统进行自查,对容易造成卡顿死机的硬件设备进行升级维护。

  继续提升农药经营人员的系统操作水平,鼓励购进入库、销售、出具发票等环节全程使用电子台账。操作人员要多层次、多渠道参加技术业务培训,确保会用、善用信息化操作系统。

  三、加强宣传发动,落实监管措施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要积极广泛宣传农药实名制购买政策法规,充分利用宣传栏、明白纸、农民信箱等多种方式,使广大农户理解农药追溯的重要意义,支持开展农药产品实名制购买。

  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要组织全县农资经营单位开展动员培训会议,印发技术培训资料,发放告知书,签订承诺书,做到思想高度统一、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要联合属地乡镇街道开展农药产品实名制购买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农药经营单位台账记录检查力度,从严查处不按规定执行农药购销台账等违法行为。

  局属各产业单位要大力宣传农药产品实名制购买的重要性,加大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力度,指导农业生产组织和农户依法、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综合运用物理防治、生态控制和化学防治等措施,大力推广绿色防控和安全施药技术,开展绿色食品农药专柜和绿色基地的建设,减少高风险农药的使用。

  武义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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