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金华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关于认真做好浙江省环境保护监察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武义县贯彻落实浙江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已完成问题(第二十项)“武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预处理设施及暂存场所不规范”的整改,现将整改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时限:2020年1月底前 整改目标:规范飞灰预处理设施及暂存场所 整改措施:对焚烧发电产生的飞灰做好固化和稳定化处置,进行单独收集并做好密封装袋处理,设置飞灰专用预存场地,在场地内外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牌,通过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密封运输至飞灰处置场进行安全填埋处置。 公示时间: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1月26日共7天 受理单位:武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祝美婷 联系电话:89091873 18867579946 联系地址:武义县解放中街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