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全力做好旅游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2020-03-30 08:00:00 来源:青田县门户网站 作者:国土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县自然资源局以创建省全域旅游示范县为契机,坚持规划引领、优先服务,切实做好旅游项目用地保障,全力助推我县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推进旅游产业科学发展。发挥规划在发展全域旅游中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约束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引导,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统筹主城区、重要居住组团和重点功能区现有的历史、文化、生态等多种元素,突出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和文脉延续性。配合相关乡镇部门推进环太鹤湖旅游总体规划、石门洞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祯旺乡全域旅游规划及一期重点项目建设规划等6个项目的规划编制(修编)工作。

  二是坚持优先原则,切实保障旅游项目用地。将全域旅游示范县需新建的旅游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实施项目化管理,全年共计出让旅游用地面积近127亩,重点保障了鹤城街道绿湾农庄、高湖镇五鸣谷旅游综合体、东堡山博物馆群落及配套文化商业街区等项目的用地;同时,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发展旅游项目,如对油竹控规0101-19地块(风情酒店)、石郭工贸园区A-4幢工业用地临时改变用途等,满足了亟待开发旅游项目的用地需求。对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按项目时序要求和实际用地需求优先安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019年完成了山口镇石雕综合体地块、小舟山2019年2号地块(青田县诗画小舟山旅游综合体创建)、仁庄镇八源旅游度假区一、二、三、四号地块等旅游项目的供地,有效促进了旅游项目的发展。

  三是完善用地政策,优化旅游项目发展环境。完善《关于支持创建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工作用地服务保障的通知》,对旅游项目用地实行分类管理,对用途不同的旅游建设项目采取不同的土地供应方式,并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旅游项目建设用地,同时进一步严格旅游业用地供应和利用监管,为旅游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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