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制定下发的《关于同意瓯南街道调整石门社区范围、设立石郭社区的批复》(青政发〔2019〕111号)(以下简称《批复》),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批复》的背景和必要性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并结合青田县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开展社区范围调整和新设立社区,是顺应历史发展和现实需要的。 二、《批复》涉及的法律内容 (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上位阶文件(统称上位法,下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二)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内容及其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三、文件施行日期 该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规范性文件地址:http://www.qingtian.gov.cn/zwgk/zfxxgk/zfxxgk/00265290x/02/wjk/201908/t20190813_388824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