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溪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单海锋)复审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慈溪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慈政发〔2015〕13号)等有关规定,由住房困难家庭提出申请,经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申购家庭初审、公示,市房管中心和市民政局复审,现将复审后拟符合我市公租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情况公示如下: 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住建局(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举报,要求实名举报,否则不予受理。举报电话:63029075、63029077(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地址:三北大街458号市住建局507、508室。 慈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9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