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关于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自查自评公示

2019-11-21 08:00:00 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 作者:慈溪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17年,经过省创建办考核验收、社会公示等程序,我市被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命名为首批“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

两年来,我市以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为新起点,继续按照“全域覆盖、全程监管、全员参与”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创建工作措施,加大创建工作力度,持续营造创建工作氛围,不断推进食品安全城市持续共建、全民共享,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全市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稳定向好。近期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电话调查,我市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达到80.8分。根据省、市食安办关于开展获得命名的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2019年度跟踪评价工作的要求,对照《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细则(2019版)》,经自查自评,我市符合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标准。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市民监督,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创建工作,现公开证求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接受有关来信、来电。

通讯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开发大道238号;

咨询电话:0574-63801519;

监督电话:0574-89189828。


慈溪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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