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与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慈溪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与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签订的《慈溪市农村互助保险试点深化项目合作协议》精神,根据《慈溪市农村保险互助社深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对慈溪市龙山农村保险互助联社给予补助46.42万元,对慈溪市龙山镇伏龙农村保险互助社给予补助8.40万元,对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给予管理费用6.8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8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者可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向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63837178(市金融办)、63837223(市财政局) 慈溪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