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环保督查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三)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0-01-18 08:00:00 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 作者:慈溪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慈溪市已完成浙江省环保督查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三)的整改工作。现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编号三十三)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目标

强化能源双控督查考核,推行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确保完成能源“双控”考核任务。力争2020年末完成“十三五”能源“双控”任务。

二、整改措施

(一)强化节能目标管理和责任体系建设强化政府主导作用,从制度上加强引导,有效结合节能指标的约束性与责任体系机制的激励性,推进压力传导与目标落实, 进一步调动面上工作积极性。市政府与各镇(街道、园区)、市级主要涉能部门、重点用能企业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各地、有关部门与所属企业(单位)签订节能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强有力工作格局。加强节能考核,严格执行节能降耗“一票否决”制,对未完成节能降耗年度目标任务的工业、商贸、旅游和交通等企业实行评先评优、政策享受以及新上或扩产项目用能审查“一票否决”。

(二)强化预警分析和定期督查。建立健全协调推进、季度例会分析、部门联席会议以及定期通报、约谈等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能源双控情况预警机制,督促进度落后区域或行业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对影响全市能源“双控”考核的区域或部门视情通报批评。

(三)努力推动能源利用高效化。市节能办统筹协调,镇(街道)、有关部门、用能企业(单位)齐心合力,切实提高我市能源利用效率。积极鼓励和扶持节能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重点推广能源梯级利用、流程再造等节能新技术,推动从局部、单体节能向全流程、系统节能转变。进一步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从源头上从严把关,从严控制新上高耗能项目,进一步提升企业用能效率。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2017年,我市能源“双控”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GDP能耗下降率在全宁波各县市区中位列第三名。已完成2018年宁波给我市下达的万元GDP能耗下降率4.14%的目标,2018年实际下降4.3%。

(二)印发了《关于印发2019年慈溪市节能降耗考核办法的通知》、《关于下达2019年度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通知》、《关于下达2019年主要涉能部门和企业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通知》。

(三)与各镇街道、市级主要涉能部门签订了节能目标任务书,与277家规上工业企业签订了年度节能目标任务责任书。

(四)印发了《关于2019年前三季度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率目标完成情况的预警通报》。

(五)2019年累计否决10批146家次未完成节能任务企业的奖励申报。

(六)开展节能宣传推广8次。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8日至1月24日

联系电话:0574-89281468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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