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资金名称: 政策性小微企业财产保险 二、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余姚市政策性小微企业财产保险项目试点方案的通知》(余金办发〔2018〕25号) 三、补助对象及金额:
本期公示为期7天,从2019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12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市金融办反映,联系电话:62851205;通讯地址:余姚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长安路218号中宇大厦9楼);邮编:315400;双休日暂不受理来人、来电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的内容。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余姚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