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朋友: 为严格落实省、宁波市和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序做好政务服务工作,现将余姚市行政服务中心2月10日起至疫情应急响应终止日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倡导不见面办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继续倡导非紧急事项延后办理,对确需办理的紧急事项,尽可能请通过网络进行不接触自助办理。一是网上办。请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余姚站(http://nbyy.zjzwfw.gov.cn/),选择“个人服务”或“法人服务”,进入到相应的办事页面进行申报。二是掌上办。用智能终端(手机)安装并注册“浙里办”APP,进行 “在线办理”。三是自助办。在市行政服务中心24小时自助服务区、全市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自助服务终端就近进行自助查询和部分业务的办理。四是代理办。对企业建设、发展相关的事项,请咨询市代办中心(见附件)和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予以代办。五咨询办。如需咨询,请拨打市行政服务中心各进驻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以及中心咨询电话(0574-62727818)。六是邮寄办。对于无法网上、掌上、自助办理的事项,可在咨询各进驻窗口(见附件)后,选择邮政快递送达方式提交申请,或存放至24小时自助服务区文件交换柜。办事结果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七是预约办。确需办理的紧急事项,请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余姚站、“浙里办”APP或各窗口的咨询预约电话(见附件),提前1个工作日进行预约,选择相应事项申请预约服务,按约定的时间段到中心办理。迟到的,请重新办理预约手续。 二、预约办理程序 从2月10日起,我们将实行错峰、错时办事,为预约成功的办事群众提供政务服务,以避免人群短时扎堆集聚。对特殊群体、困难群众急需的办事需求,我们将提供免费代办服务。 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配合做好防护检查与体温检测。请预约成功的办事群众佩戴口罩,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村(社区)通行证,在通过体温测试后从办事大厅1号门有序进入。 尚在隔离期的被隔离人员、不佩戴口罩或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不允许进入大厅办理业务。 2、配合做好现场防疫工作。在进入中心大厅前,请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包括申报材料在内的消毒工作。 3、进行登记和承诺。进入大厅后,请办事群众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办事对象行程登记表》,作出未往返重点疫情区域及未接触确诊症状或疑似症状人群等承诺。 4、快速办理。进入大厅后,请办事群众直接前往对应的窗口完成事项办理,办理完毕后快速离开,尽量减少在大厅停留时间。 5、配合做好路径记录。请配合中心工作人员将对您进出大厅时间及活动线路进行记录,请办事群众予以配合。 6、特殊情况处理。如在中心发现疫情等特殊情况,我们将按照《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进行清场,请您理解配合。 三、其他事项 恢复正常服务的时间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疫情应急响应情况决定,市行政服务中心将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告。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对上述防控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携起手来,众志成城,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而共同努力!
附:余姚市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咨询预约电话
余姚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
余姚市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咨询预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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