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盛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嵊星湾(一期)项目东至官河南路,西至丰收路,南至坊前路,北至环南路。现对本项目飘窗窗台高度和建筑立面装饰线条进行调整。 嵊星湾(一期)所有楼栋南侧飘窗的原报批高度为650mm;所有阳台及落地窗的高度为150mm-650mm之间变化(单栋楼阳台外窗为S形,窗台高度随造型变化)。现建设单位申请将飘窗的窗台高度调整为500mm,同时阳台及落地窗的窗台高度调整为50mm-650mm之间变化(单栋楼阳台外窗为S形,窗台高度随造型变化)。 以上调整不涉及面积变化,仅为立面线条高度和少数窗户尺寸变化。 为拓宽社会公众了解和参与城乡规划的渠道,现将此设计方案调整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月3日(共10天)。 公示方式:建设项目现场、《今日嵊州》、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zzj.gov.cn)政务公开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板块。 意见反馈: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邮寄至三江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也可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听证要求,书面听证要求请邮寄至三江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同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来信请寄: 嵊州市丽湖小区27幢,邮编:312400 联系电话: 0575-83360598 附图:调整前立面图、调整后立面图、节点大样1、节点大样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