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经对近期1家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续申报材料的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结果公告如下: 企业名称:绍兴市上虞吉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暂定资质 资质有效期限:2年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4日至 2019年12月28日 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科(便民中心建设窗口)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一路8号市便民中心二楼建设窗口(邮编:312300) 联系电话:0575-82129026、82009660
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