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住建厅有关要求以及《转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经一部抓紧做好本年度全省历史文化保护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征求相关乡镇(街道)意见后筛选出第二批历史建筑共计54处(详见附件)。 为推行“阳光规划”,提高城乡规划的透明度,扩大社会公众对城乡规划工作的参与度。现依据“阳光规划”原则,对上虞区第二批历史建筑上报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和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建言献策。 公示期限: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23日 联系电话:82214210(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来信地址:上虞区规划展览馆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注明“公示反映”) 邮编:312300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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