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1号)
经区委研究,决定将拟提拔任用或进一步使用的12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1月16日起到1月21日止。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科室: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电话:82213801,手机短信举报号码:18057512383,或通过娥江先锋党建网(http://zzb.shangyu.gov.cn/)12380举报信箱反映问题。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组织部 2020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