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厅等3部门关于做好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相关政策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浙农计发〔2018〕11号)文件要求,为鼓励和支持大学生从事现代农业,市财政对大学生从事现代农业给予补助。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对我市上报的申请补助对象进行了审核,现就初步认定符合大学生从事现代农业财政补助条件的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8日—1月14日,共7天。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科室:市农业农村局农经总站 地 址:临海市东方大道219号农林水大厦14楼 电 话:85389872 附 件:初步审核认定符合申请财政补助的大学生名单 临海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月7日
初步审核认定符合申请财政补助的大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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