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浙组〔2015〕1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村级组织运转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基〔2015〕14号)和《临海市财政扶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办法》(临财农〔2016〕28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集体研究决定,对全市2019年度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结合行政村规模调整实际,经镇(街道)申报,委托第三方中介审计,分两类审计补助,一是涉及2018年度行政村规模调整的村按照《中共临海市委 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市委〔2018〕45号)文件精神,对并村后原村所享受的组织运转经费扶持优惠政策保持不变,全市共涉及123个新村(其中原村187个)符合条件,按原审计确定标准,拟补助金额771.75万元。二是未涉及2018年度行政村规模调整的村,全市申报补助共28村,经第三方审计,符合补助条件的有22个村,拟补助金额审定数为77.79万元。以上两类符合补助条件合计共有145村,拟补助金额849.54万元。现将各镇(街道)补助结果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至9月24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临海市农业农村局(临海市农林水大厦14楼1408室)反映,联系电话85386707。 附件1:临海市2019年度村级组织运转拟补助经费汇总表.xls 附件2:临海市2019年度涉及行政村规模调整村村级组织运转拟补助经费分配表.xls 附件3:临海市2019年度未涉及行政村规模调整村村级组织运转拟补助经费分配表.xls 临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