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09-21 08:00:00 来源:黄岩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台州市黄岩区农业农村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全区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承担、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相关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 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实施“十村示范、 百村整治”工程,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负责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林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国有农场、林场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展示展销活动;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家乐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7.负责农业资源管理;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管理农业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负责渔业行政执法检查、渔业许可证管理。

9.指导农业防灾减灾;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疫病,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负责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湿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公益林划定,负责公益林建设、保护和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按分工负责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和恢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 按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设立、调整、规划、建设相关工作;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14.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工作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利用政策,拟订林业产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林区、林场、各类自然保护地、休闲观光林业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种苗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相关工作;指导林业投融资、政策性林木保险和林业非税收入征管。

15.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监督、协调、指导全区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黄岩区农业农村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含农办)决算、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决算、区农业机械管理总站决算、区畜牧兽医局决算、区农技推广中心决算、区植物检疫站决算、区种子管理站决算、区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决算、区蔬菜办公室决算、区农村能源办公室决算、区方山下林场决算、区大寺基林场决算。

纳入台州市黄岩区农业农村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台州市黄岩区农业林业局(含农办)

2.台州市黄岩区方山下林场

3.台州市黄岩区大寺基林场

4.台州市黄岩区畜牧兽医局

5.台州市黄岩区种子管理站

6.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植物检疫站

7.台州市黄岩区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8.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农村经营管理总站

9.台州市黄岩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10.台州市黄岩区农村能源办公室

11.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蔬菜办公室

12.台州市黄岩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台州市黄岩区农业农村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台州市黄岩区农业农村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6,656.71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509.76万元,增长65.76%。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区农办并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5,188.9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6,596.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589.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8,006.60万元),占收入合计80.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8,592.90万元,占收入合计19.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3,64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79.25万元,占19.65%;项目支出35,070.20万元,占80.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609.8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703.56万元,增长41.31%。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区农办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86.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49%。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190.65万元,增长40.15%。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区农办并入;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86.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3.86万元,占1.59%;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143.95万元,占0.5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3.04万元,占2.53%;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6,270.06万元,占21.93%;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20,603.22万元,占72.07%;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71.79万元,占0.25%;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20.48万元,占1.1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011.48万元,支出决算为28,58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9%,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区农办并入。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188.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区农办并入。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94.8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区农办并入。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127.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区农办并入。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43.4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区农办并入。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5万元,支出决算为1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省级农民培训资金。

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区农办并入。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及黄岩工匠、农技标兵等高技能人才等培训培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8.59万元,支出决算为5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区农办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3.04万元,支出决算为46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1.21万元,支出决算为20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每年正常调整。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年初预算为2,185.10万元,支出决算为6,12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0.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区农办并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2016年中央水污染财政专项第一批(涵养林建设)

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停伐补助(项)。年初预算为7.23万元,支出决算为1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林业生态恢复保护停伐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912.79万元,支出决算为2,28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区农办并入。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0.15万元,支出决算为5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用房整合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77.85万元,支出决算为1,88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等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垦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11万元,支出决算为1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用于百丈柑桔场管理费用。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23.40万元,支出决算为16.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用于农业信息化万村联网建设及科技创新宣传推广和服务费用。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为1,227.5万元,支出决算为1,24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用于柑橘黄龙病等植物疫情防控与普查、狂犬病免疫防治。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76万元,支出决算为7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完成本年预算资金的运用。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年初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主要原因是:较好完成本年度预算资金的运用。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年初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用于农业信息化万村联网建设及科技创新宣传推广等。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年初预算为88.79万元,支出决算为49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7.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及农业生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78.95万元,支出决算为58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粮食生产功能区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年初预算为98万元,支出决算为9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用于农(森)博览会及扶持走出去农业、新型农业主体培育等项目。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为76.3万元,支出决算为3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18.1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用于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924.95万元,支出决算为6,93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减少用于现代农业发展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和产业发展、水稻产业提升政策性补贴、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等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2028.28万元,支出决算为2,26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林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等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年初预算为142万元,支出决算为6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25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2.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2019年市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发展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农林办案执法费用。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为156.20万元,支出决算为9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2019年度机构改革,森林消防队并入区应急局。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0.15万元,支出决算为41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方山下林场改制前退休职工工资补发;增加2018年度第二批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区水利局部分经费并入。

农村综合改革(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49.25万元,支出决算为3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用于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土地流转奖补等费用。

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类)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20万元,支出决算为3,40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用于中华橘园观光区块等项目费用。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71.79万元,支出决算为7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主要原因是:较好完成年初预算资金的运用。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森林消防事务(款)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项)。年初预算为321.10万元,支出决算为32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完成年初预算资金的运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32.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09.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823.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93.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8.31%。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58.31万元,增长47.06%。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区农办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93.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7,331.87万元,占91.7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661.86万元,占8.28%;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45.01万元,支出决算为7,99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4%,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区农办并入。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应对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2.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两山项目区级配套资金。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应对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8.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区农办并入。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应对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80万元,支出决算为4,86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资金收回。

(4)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7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区农办并入。 

(5)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65.01万元,支出决算为66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度机构改革,区农办并入。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6.44万元,支出决算为57.36万元,完成预算的75.04%,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接待范围及标准,压缩接待经费。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8.43万元,占67.00%,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6.11万元,下降13.72%,主要原因是减少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93万元,占33.00%,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76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严控接待范围及标准,压缩接待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费用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52.5万元,支出决算为38.43万元,完成预算的7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办公、执法用车,压缩用车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4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3.94万元,支出决算为18.93万元,完成预算的79.0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单位来我区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产业、林业等调研、指导、检查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接待范围及标准,压缩接待经费。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79批次,累计1,379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93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单位来我区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产业、林业等调研、指导、检查等支出。接待1,379人次,279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台州市黄岩区农业农村局(汇总)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3,08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2.13%。组织对2019年度肥药双控示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三化处理专项等1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254.3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8.24%。

本年度未开展以部门为主的项目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本年度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台州市黄岩区农业农村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14-201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及“美丽乡村建设专项”等各项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4-201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3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0万元,执行数为4,990.1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我区在2014年-2016年共实施了412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受益农户10.66万户。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后,全区除部分拆迁改造村暂缓治理外,基本实现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2016年初,我区出台了《黄岩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意见》(黄政办发〔2016〕48号),建立 “五位一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并在2016年8月份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公开采购,由上海同济建设有限公司负责2016年-2019年全区的专业运维服务。二是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提升改造治理,在完成省下达的9个提升改造村治理任务的基础上,我区结合全面剿灭劣V类水工作,对原规划暂缓治理村实施治理,进一步提高了截污比例和治理效果。对2014年-2016年自建终端项目村,采取新建二级管网接入已有污水主干管网、新增人工湿地或氧化塘、加装MBR处理设备等方式,实施水质提升改造。通过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维和终端提升改造,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农村地区水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与主干管网的衔接还需进一步完善,我区虽不断在推动完善污水主干管网系统,但在部分平原地区,目前尚存在着主干管网不完善的地方,部分地段主干管线日常运行水位较高,在暴雨天气,会出现污水倒溢现象。二是还有一部分因主干管网未按计划建成而导致污水无法接入,只能采取临时措施加以解决。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发挥区级有关部门的牵头协调职能,强化各乡镇街道的属地管理责任,开展第三方运维绩效监督。二是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的监督作用,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切实加强对村民监督员、协管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项制度的落实。

项目预算绩效自评表

评价维度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标准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经济性

项目必要性

依据充分性

政策(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符合党委政府政策要求;

2.5

2.5

符合经济社会需要

被补助对象、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现实需要

2.5

2.5

方案科学性

目标明确性

绩效目标、测算依据是否明确清晰

2.5

2.5

计划科学性

计划任务、实施方案是否科学合理

2.5

2.5

经济性得分小计

10

10

效率性

产出效率

计划完成率

政策(项目)实际完成情况

2.5

2.5

项目相符度

纳入补助的政策、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2.5

2.5

管理效率

业务管理效率

部门对政策(项目)监管是否到位

2.5

2.5

资金管理效率

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合法,财务核算是否规范

2.5

2.5

效率性得分小计

10

10

有效性

产出效果

社会效益

根据政策(项目)特点设置个性化指标打分

1.5

1.5

经济效益

1.5

1.5

生态效益

1.5

1.5

可持续发展

1.5

1.5

满意度

管理人员满意度

政策(项目)实施的管理人员满意情况

2

2

相关群众满意度

政策(项目)相关群众满意情况

2

2

有效性得分小计

10

10

美丽乡村建设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3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00万元,执行数 1,079.52万元,完成预算的98.1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培育市级美丽乡村精品村3个,示范乡镇1个;继续开展美丽乡村精品区块、风景区建设; 实施2个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10个一般村保护利用工作。二是育宁溪镇岭根村、南城街道蔡家洋村、上垟乡西洋村等3个市级美丽乡村精品村,南城街道创建市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以“中华橘园·山水黄岩”为主题,继续推进“演太线”美丽乡村金廊工程、宁溪绿道、星光公园等美丽乡村精品村线路(区块)建设。实施头陀镇头陀村、江口街道江口村等2个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凤洋、联丰等10个一般村建设。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中进行了有益探索,在改善农村环境,加快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但与省、市要求仍有距离。二是建设资金筹措、项目化管理仍需加强,建设思路和内涵还需进一步挖掘提升,运行机制还需完善等。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自筹”的资金筹措机制,加大投入力度。二是强化部门协作,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服务,要简化审批手续、降低规费收取标准、优化服务质量,凡涉及美丽乡村建设需要收费的项目,原则上能免则免,能减则减。

项目预算绩效自评表

评价维度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标准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经济性

项目必要性

依据充分性

政策(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符合党委政府政策要求;

2.5

2.5

符合经济社会需要

被补助对象、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现实需要

2.5

2.5

方案科学性

目标明确性

绩效目标、测算依据是否明确清晰

2.5

2.5

计划科学性

计划任务、实施方案是否科学合理

2.5

2.5

经济性得分小计

10

10

效率性

产出效率

计划完成率

政策(项目)实际完成情况

2.5

2.5

项目相符度

纳入补助的政策、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2.5

2.5

管理效率

业务管理效率

部门对政策(项目)监管是否到位

2.5

2.5

资金管理效率

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合法,财务核算是否规范

2.5

2.5

效率性得分小计

10

10

有效性

产出效果

社会效益

根据政策(项目)特点设置个性化指标打分

1.5

1.5

经济效益

1.5

1.5

生态效益

1.5

1.5

可持续发展

1.5

1.5

满意度

管理人员满意度

政策(项目)实施的管理人员满意情况

2

2

相关群众满意度

政策(项目)相关群众满意情况

2

2

有效性得分小计

10

10

  1. 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本年度未开展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

    内容。

  2.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未开展以部门为主的项目绩效评价,因此,无

    相关内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2.7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0.78万元,增长27.09%,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区农办并入。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2.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2.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2.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2.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台州市黄岩区农业农村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办公、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用于其他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20.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成人教育方面的支出。

    2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除了其他科学技术各项支出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2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27.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停伐补助(项)反映专项用于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补助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垦运行(项)反映用于农垦方面的支出,包括农垦机构的基本支出,垦区中小学、公检法、公共卫生防疫等人员经费及专项业务补助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指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指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管、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指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指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3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世技术等方面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指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指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反映成品油价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4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4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事业机构(项)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4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方面和支出。

    4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4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防灾减灾(项)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4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4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越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人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50.农村综合改革(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51.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类)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5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反映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利用监测、耕地保护、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等方面的支出。

    5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森林消防事务(款)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项)反映用于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不包括行政单位)人员基本支出、装备购置、基础设施及运行维护等方面支出。

    5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应对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5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应对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5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应对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57.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项)反映从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中安排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支出。

    58.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放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台州市黄岩区农业农村局19年度部门决算.pdf台州市黄岩区农业农村局19年公开文档_0355290430.doc台州市黄岩区农业农村局(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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