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审批批前公示

2019-03-06 08:00:00 来源:天台县人民政府门户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白鹤镇横东村浪坑自然村村民卢东户建房(农村宅基地)申请已经横东村浪坑自然村村两委审查符合条件,并同意上报镇政府审批。经白鹤镇建房审查小组审查,该户符合天台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的规定,拟上报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报批人口情况:报批人口3人,分别 :卢东(申请人)、吴思溪(妻子)、卢小虎(儿子)。

  2、原有房屋三处,均登记在母亲姜小宝名下,一处土地证号(1994)38011号,占地面积10.80㎡;一处土地证号(1994)38004号,占地面积52.31㎡,以上两处房屋拟拆除,土地使用证拟注销;另一处土地证号(2007)38024号,占地面积55.50㎡,房屋拟转村集体,保留父母居住。该户在本村无其他住房。

  3、申请建房类型为拆建。拟批准建房地块坐落白鹤镇横东村浪坑自然村,四至:东至空地;南至弄堂(不得开门窗);西至空地;北至路。地块在村镇规划范围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批准建房用地面积110平方米,建筑面积330平方米。建设要求:建房层数3层,后檐口高10米。

  4、附图:

   

   村民如有异议纠纷,请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白鹤镇城建办公室反映。特此公示。联系电话:83777066。                                                         

白鹤镇人民政府

     2019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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