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四伏还违法!堵塞消防通道,后果很严重!

2019-12-27 08:00:00 来源:天台县人民政府门户 作者:县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消防通道是保证消防车辆出入的道路,也是人们逃离火灾的生命通道。然而随着私家车的不断增加,停车位越来越难找,不少车主为了图方便,索性将车停在了消防通道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小伙伴们如果在身边发现了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以及以下火灾隐患的,都可以拨打全国性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电话96119进行反映。

 

96119平台可受理的火灾隐患范围:

 

1.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6.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7.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8.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的;

 

9.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的;

 

10.建设工程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

 

11.未经消防行政许可,建设工程擅自施工或投用,公众聚集场所擅自开业使用的;

 

12.其他火灾隐患和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

 

畅通消防通道,畅通生命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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