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温征启公告〔2020〕5号)

2020-05-29 01:40:18 来源:温岭市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因需实施大溪镇2020-07-08、2020-07-09地块沈岙老旧工业点改造项目建设,拟征收温岭市大溪镇沈岙村农村集体所有土地2.1862公顷(32.793亩)。四至范围:东至山体、西至:现状道路、南至:空地、北至:空地。详见征地范围示意图。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在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附征地范围示意图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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