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温征启公告〔2020〕31号)

2020-09-08 18:47:07 来源:温岭市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大溪镇2020-07-11地块(大溪镇后瓦屿村环城北路拆迁安置)建设项目,拟征收温岭市大溪镇后瓦屿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大溪镇后瓦屿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13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温岭市人民政府将指定大溪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0年 8月28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