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征集用人单位的公告

2018-08-29 21:14:30 来源:​中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中阳县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征集用人单位的公告

  为继续发挥就业见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积极作用,帮助离校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增强实际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我县人社局近期启动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现将我县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征集用人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期限及生活补贴

  见习期限为12个月。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标准应不低于我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人),见习单位和地方财政各负担50%,财政负担部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就业见习人员范围、条件及要求

  2018年度就业见习人员范围为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的中阳生源高校毕业生,同时应符合见习单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

  三、见习单位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管理规范,有接受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意愿和能力;

  2、能够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每月850元的基本生活补贴,并为见习高校毕业生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4、见习单位为党政机关,全额、差额事业单位及企业;

  四、见习活动程序

  1、有意向的用人单位向我县人才交流中心申报需求岗位、数量及专业等要求;

  2、在审核确定见习单位后,我局将通过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就业见习公告,高校毕业生向中阳县人才交流中心提出就业见习申请(报名);

  3、在资格审核确认后,组织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供需对接,通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见习意向;

  4、签订《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5、见习期间,我县人才交流中心对见习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

  6、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并出具《见习证明》。

  五、申报见习单位时限

  有意开展见习活动的单位务必于2018年8月27日前将申报单位名称、见习岗位数量、条件报我县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人:武鹤婷

  联系电话:0358-5300397   13485411929

  人才交流中心地址:中阳县县委大院1号楼3层313室

  附件: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

中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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