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从1月1日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同时解除二级响应措施。现将《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信息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信息的通知》
中阳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