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阳县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文件规定,经本人申请、乡镇初审、县医保局审核,拟对42名个人实施医疗救助,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由县医保局医疗救助股对异议情况进行复核并作出说明:
1、反映问题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医保局反映公示对象不符的问题。反映问题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伪造事实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公示时间:从1月15日起到11月21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科室:中阳县医保局医疗救助股 张舒波 联系电话:5027947 15135190060 地址:中阳县医保服务大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