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30日我分局针对强化督查组对中阳县盛祥储煤场场区内20吨清洁煤未苫盖,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处以罚款5万元,责令整改。2020年1月15日我分局监察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后督察,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处理情况 1、项目建设情况:中阳县盛祥储煤场位于中阳县金罗镇高家沟村。该项目总用地27亩,总建筑面积4044㎡,新建储煤仓1座,建筑面积3600㎡,磅房及化验中心60㎡、配套办公及生活用房384㎡、防尘网、地下给排水系统、电气工程、场区硬化、挡墙工程以及其它附属配套工程的建设。 2、环评手续办理情况:中阳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10月22日中环行审[2018]17号文件对该储煤场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 3、环保竣工验收情况:已竣工验收。 4、排污许可证办理情况:编号为:92141129MA0HMN0C3G001P,有效期:2019年3月4日到2022年3月3日。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9年12月30日我局监察人员对该企业现场检查时发现: 1、该企业处于停运状态。 2、场区内有20吨清洁煤未苫盖,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针对现场检查情况,我局于2019年12月30日以(中环违改字[2020]1号)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七日内完成露天堆放的清洁煤炭进入全封闭煤棚。并以(中环罚告字[2020]1号)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处以罚款伍万元。 三、后督查情况 2020年1月15日我局监察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后督查,该公司已全部整改完成,后督查情况如下: 1、该储煤场未生产; 2、该储煤场清洁煤炭已按环评要求全部入棚堆放,厂区内地面积尘已清理干净。
特此报告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中阳分局 2020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