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13日我分局针对强化督查组对中阳县九胜储煤场内有原煤未按环评要求全部入棚存放,露天堆放的原煤没有进行苫盖,该储煤场没有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对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处以罚款5万元,责令整改。2020年3月4日我分局监察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后督察,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处理情况 1、项目建设情况:中阳县九胜储煤场位于中阳县金罗镇金罗村。该项目总用地25亩,总建筑面积7733㎡,新建储煤仓3座,建筑面积6880㎡,磅房及化验中心556㎡、配套办公及生活用房294㎡、防尘网、地下给排水系统、电气工程、场区硬化、挡墙工程以及其它附属配套工程的建设。 2、环评手续办理情况:中阳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10月22日以中环行审[2018]19号对该储煤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 3、环保竣工验收情况:未竣工验收。 4、排污许可证办理情况:证号:92141129MA0JKCW269001P,有效期至2022年3月3日。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20年1月13日我局监察人员对该企业现场检查时发现: 1、该储煤场未生产。 2、场区内有原煤未按环评要求全部入棚存放,露天堆放的原煤没有进行苫盖。 3、该储煤场没有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对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针对现场检查情况,我局于2020年1月14日以(中环违改字[2020]3号)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七日内完成露天堆放的煤炭进入全封闭煤棚及尽快编制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并以(中环罚告字[2020]3号)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处以罚款伍万元。 三、后督查情况 2020年3月4日我局监察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后督查,该公司已全部整改完成,后督查情况如下: 1、该储煤场未生产; 2、该储煤场煤炭已按环评要求全部入棚堆放,厂区内地面积尘已清理干净。 3、该企业已编制了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特此报告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中阳分局 202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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