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鹏程:保障当事人权益 为人民服务

2018-09-14 16:47:35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樊鹏程,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副部长。2011年进入县检察院从事案件管理工作(现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从案管新兵做起,紧紧围绕“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自我加压学习,快速成为了行家里手,2017年代表吕梁检察机关在省检察机关案管业务竞赛中荣获“全省业务标兵”。

  “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就是为人民服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他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以减少跑腿;无法当时完成的,他会告知当事人办理期限,避免不必要的等待。审查受理直诉案件时,他先处理当事人在场案件,反复叮嘱注意事项。律师提交的申请,他会快速响应,第一时间联系承办人予以流转。传唤犯罪嫌疑人,他会提前约定时间,避免影响当事人工作生活。他也会引导人们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当然,他也常常说“不”。他认为,只有符合规定的权益才是值得保障的,拒绝本身是为了更好地依法依规为人民服务。

  2018年3月,樊鹏程同志因工作成绩显著,被吕梁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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