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人民政府关于接受“两项督导评估”的公告

2017-09-26 13:08:05 来源:涿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涿鹿县人民政府关于接受“两项督导评估”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意见》的要求,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分年度督导评估规划(2014-2017)》和《河北省各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年度规划》的安排,今年10月份我县将接受省政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包括普高复查),随后还将接受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评估认定。简称“两项督导评估”。

  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对象是县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县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包括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教师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具体内容以《河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内容和标准》为依据,共有六部分:领导职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经费投入与管理;办学条件;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管理与质量。同时,不断强化政府行为,突出当前县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点工作。

  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对象是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评估内容共有四部分: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应基本达到《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规定的要求;县级政府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基本均衡;县级政府有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对本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满意。

  特此公告。

  涿鹿县教科局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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