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17年8月24日 9:00至8月25日23:00,从网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17年8月26日(周六)9:00-11:00,共12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没有笔试准考证不得参加考试;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参加考试,但笔试结束后必须到考点办公室照相备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的50%,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内容。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并通过机读形式在考试当天阅卷登统完毕; 6、考试结束后请考生于8月29日左右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1、分别按照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及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者,取消或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顺序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程序,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